明人不说隐婚_御书屋 - 分卷阅读95章节
一起上山。
若是在景区,有栈道或台阶的爬山还好,而这结结实实踩在土地上的爬山却很耗体力。坡度时陡时缓,刚放松着爬两步缓坡,就发现开始变得吃力,而刚用力爬过一个小陡坡,就又是放眼的平坦,腿上突然又觉得泄了些力,感觉并不是很好受。
前两个任务点都没什么难度,地方容易找,游戏也不难,洛岑和林娆很快准备向第三个地点出发,托尼老师在旁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喝了两口水,大喘了两口气。
林娆眼神动了动,拽住洛岑说:“再休息一会儿可以吗?”
洛岑看了眼镜头,点了点头:“前面有树,去那儿坐会儿。”
有点类似高山草甸草原,这里的树并非满山遍野,一簇簇散落在山坡的不同方位,越往上植被越丰富,远眺是松杉成群。
洛岑随意地坐下看着地图研究下个任务点的方位,林娆找了一棵树靠着,默默看着他的背影。
他从没有刻意向外人展示过自己的身材,可就这么一眼看去,就知道他身体线条是多么迷人。汗浸透的上衣逐渐印出宽阔硬朗的背部曲线,要不是有旁人在,她真有种跳上他的背的冲动。
“怎么了?休息好了?”察觉到她的目光,他单手撑地,两腿一收站起来朝她走来,顿了顿,问:“还累吗?”
“不了。走吧,下个任务是什么来着?”
洛岑眼神复杂地看着她,或者说,是看向她身后,不知道在想什么,久久没回答她。
“怎么了吗?”
林娆皱眉,腰部微微用力,靠着树的身体一前倾,靠着惯性向前走了两步,在他旁边站定,回头看着自己刚才靠这的那棵树,恍然大悟。
这棵青翠云杉的粗壮树干侧面,有几道刀刻的划痕,划痕时间似乎并不是很久,歪歪扭扭组成一排小字,很是生涩地写着依稀可辨的汉字:“多吉,喜欢,央吉。”
下面一排是她认不出来的这里某个民族的文字。想来是这里居住的某位游牧民族家的孩子写下的。
云杉不会凋零,世界上最古老的一棵树就是云杉,它深深扎根在一片土地,见证沧海桑田,被人赋予永生之意。
稚嫩的文字和古老的灵魂,在这一刻突然令林娆窒息。
她回头看了一眼洛岑,从他眼里看到了和自己一般的湿润,莞尔一笑:“发什么呆,走了。再不去下个任务点晚上就得露宿山头了吧。”
洛岑快步跟上,趁托尼老师扛着机器还没跟上,明目张胆地低头在她耳边轻声说:“我……也是。”
也是,也是什么呢?
洛岑,也喜欢,林娆吗?
他意义不明,让林娆想了一路也没想清楚他到底要说什么,也就没有看路,全靠他在前面带领。
直到看到第三个任务点,林娆把前面的思考都抛在了脑后。
平坦开阔的山间谷地,当地牧民骑着马在松软的草地上奔跑,缰绳一拉,“吁——”地一声堪堪停在他们身侧。
原来第三个任务是骑马啊。她笑着和牧民先生打招呼,看着托尼老师镜头扫过俊俏的马背,被突然甩尾巴的马吓了一跳。
“洛老师,我记得你好像没买拍过古装戏?会骑马吗?”林娆兴致勃勃地跟着牧民先生挑马,还不忘打趣她身后尽职尽责用身躯给她遮阳的男朋友。
“……”偏爱演现代剧的洛影帝不说话,心想又不是拍古装剧的就一定会骑马,骑马还能靠后期和特效呢!
林娆听着临时骑术指导的牧民给她讲完注意事项,从手里接过他拿着的缰绳,下巴点了点洛岑对指导说:“您帮他看着,我会骑的。”
十二岁的暑假,林娆就曾在林仲文的帮助下在草原上骑马奔跑,后来回去被杨静岚知道后,足足让父亲睡了两个月书房。
后来拍戏又跟着学了些技巧,林娆自认为自己水平还不错,踩着蹬子翻身骑上马背,两手攥紧缰绳,得意洋洋地看着洛岑。
她脚上稍稍用力,缰绳一引,驾着马度到镜头旁,看着洛岑一脸紧张地看着她。
太阳从厚厚的云层中稍微钻了出来,一个工作人员想都没想就撑开了一把很大的遮阳伞。
“嘭——”
林娆瞳孔一缩,突然想到她曾和父亲同骑在一匹马上,父亲将她稳妥地圈在怀里跟她温柔地说:“骑马的时候把你的小玩意儿都收起来,最好也别打伞,再温顺的马都会有受惊的时候……”
遮阳伞撑开的一瞬间发出的巨响让她握着缰绳的手微微颤抖,一股不好的预感瞬间涌上心头。
“聿——”
她听见身下的马不安地叫了起来,腹部蠕动,突然不受控制地飞奔了出去。
在马背上差点稳不住身形,她大脑一瞬间的空白,只能听到有人喊着她的名字,声音似乎达不到她突然跳得飞快的心脏,只觉得是从很远的身后传来。
“林娆——!!!”
作者有话要说:
(/ω\)今天早点,早点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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